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2 19:13:07
离婚后男方赠与女方的三金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男方无权索要和分割。但以下情况例外:未办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女方需返还三金。法律分析;离婚后男方买的三金,如果当时男方赠与女方的名义给予女方的三金,则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进行索要和分割。但是存在以下情形的,女方需要返还三金:(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拓展延伸;离婚后男方购买的三金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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