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2 19:36:03
婚前婆婆购买并且赠与的四金一般都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需要退还。但是如果婆婆是在结婚的登记之后赠与的,并且没有表明是赠与个人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一、夫妻离婚房屋应该怎样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进行分割。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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