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2 18:11:14
1、(1)丈夫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可以到丈夫所在地的申请诉讼离婚。(2)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3)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4)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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