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2 18:35:35
1、结婚时的三金一般属于彩礼,离婚时,对于三金的处理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根据规定,对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夫妻在离婚时,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拒还彩礼。1、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已经共同生活的。2、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共同生活并且支付彩礼并没有导致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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