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7 11:13:45
法律分析。1、门诊补偿;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2、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3、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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