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7 13:08:10
您可以好好看一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看自己是否属于法律规定允许生育二胎的情行。第十七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可以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第十八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非农业人口的,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鉴定,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和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适宜再生育的。(二)经计划生育技术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三)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四)夫妻双方都是归国华侨或者港、澳、台同胞,来我省定居时间不满六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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