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7 13:08:11
贵州省双方都是少数民族,一方是农业户囗一方是非农业户囗是不可以生二胎。具体参见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2014年5月17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三章生育调节;第三十二条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晚婚指按照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者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第三十三条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孕期内凭《结婚证》和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第三十四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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