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7 12:43:34
法律分析。借贷夫妻一方不签字,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1、夫妻一方是以其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借款,但该笔借款经由夫妻另一方银行账户的,可认定该夫妻另一方对借款为明知并实际参与,应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款,虽然未有对方的签字认可,但该借款明显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应当认定为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3、夫妻单方借款且超过家庭日常开支,但经营获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仍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4、夫妻一方举债后,配偶主动归还借款的行为足以表明该配偶对债务既明知,又自愿承担,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5、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仍能认定共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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