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5 11:12:08
国家工商总局依据级别管辖的原则,负责以下几类公司的登记工作。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控股的公司。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3.外商投资的公司。4.其他公司。由国家工商总局负责登记管辖的其他公司,具体包括两类情况:(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的公司;(2)国家工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辖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登记管辖主要是依据地域管辖原则和级别管辖原则确定,也含有部分指定管辖的内容,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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