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5 11:13:44
法律分析:1、清算委员会至少由3人组成,其成员由企业权力机构在企业权力机构成员中选任或者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2、清算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企业权力机构任命。经企业权力机构同意,清算委员会可以聘请工作人员办理清算的具体事务。一、合伙企业的清算流程。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5、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