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5 13:18:46
失业人员符合条件后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根据缴费时间而定,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时,可以合并计算前次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但总期限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法律分析;领取失业金对以后没有太大的影响。失业金可以保障公民在失业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且不影响劳动者再就业;但是再就业以后,需要停止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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