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8 09:10:11
(1)行政复议。在知道机关的决定或行为之日起60日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毁好敏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应按照以下几项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地方申请行政复议;对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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