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7 15:19:41
一、审批项目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二、审批机关;1、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市以下公司的设立登记。(1)市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2)市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投资设立的法人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集团母公司(住所在浦东新区的集团母公司可以在浦东新区分局登记)。(4)期货公司及其营业部。(5)军队、武警部队、政法系统保留企业。(6)银行(分行以上)。(7)证券公司(分公司以上)、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上)、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8)?化工区公司。(9)名称中不含行政区划“上海”的公司。(10)从事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的公司。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县)分局负责本区(县)以下公司的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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