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7 20:43:08
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上一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8%比例缴纳。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数;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作为计发养老保险的基数。缴费工资不能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不能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不足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的不计入缴费基数。高于60%,不足300%的应按职工实际工资总额如实申报,漏报、少报、多报缴费基数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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