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6 06:38:09
法律分析。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通过单位向原来的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法律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十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对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和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准予证书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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