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6 06:29:36
虚假诉讼不仅仅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将司法权变成某些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这时候,它侵害的是整个司法的基础—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我国《刑法》仅对刑事诉讼领域的伪证行为进行了定罪量刑,对民事诉讼领域的妨害司法行为却未作规定。而刑法的“罪刑法定”、“法无明文不为罪”,实际上排除了刑法对虚假诉讼的适用,因此,需要在《刑法》中增设民事虚假诉讼罪,遏制虚假诉讼行为。近年来,我国一些、政协委员和法律专家一直呼吁在刑法中设立虚假诉讼罪名。但也有专家指出设立虚假诉讼罪,刑法必须对此罪的犯罪构成作出严格的界定,这也是此罪名设立在法学界与司法界存在争议的原因。近日,我国启动新一轮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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