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6 03:31:35
所谓上市公司的收购是指投资者公开收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发行上市的股份以达到对该对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或兼并目的的行为。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我国公司法与证券法已做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一、要约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1、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2、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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