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6 03:39:03
离婚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主要程序有:一、原告起诉阶段:原告向递交起诉书及相关的证据,同时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二、被告应诉,即答辩阶段: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同时被告自收到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或延长答辩期的申请;三、开庭审理阶段:一般庭审分为如下过程: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做最后陈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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