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6 04:20:29
法律分析:(1)无子女,如果收养人自愿收养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弃童的,不受“无子女才能收养子女”的条件;(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二)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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