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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8 19:43:57
户籍不在当地的人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支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包括: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离婚时听取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意见;超过十周岁后,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以及其他理由需要变更。法律分析;户口不在当地的,根据法律规定,满足以下变更抚养权情形的,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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