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8 20:19:17
法律分析:1、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2、处方药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3、处方药名称与该药品的商标、生产企业字号相同的,不得使用该商标、企业字号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变相发布广告。4、不得以处方药名称或者以处方药名称注册的商标以及企业字号为各种活动冠名。5、处方药广告的忠告语是:“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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