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03 14:39:53
警察异地办案不可以直接拿人。警察在异地办案需要的材料如下:1、持有本单位的介绍信和协查通报将人带走。2、由当地公安机关将嫌疑人抓获后羁押在看守所,再从看守所办理交接手续。3、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4、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警察抓人办案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立案,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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