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9 16:51:24
对于合同中,主体和客体如何区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预付款与定金具有某些相同之处,但两者的性质根本不同,其区别表现在。1、性质不同。定金是定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交付或接受定金,本身不是履行主债的义务,而是债的担保方式,是履行定金合同的行为。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给付预付款是履行主债的行为。2、作用不同。预付款的作用在于帮助对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适当履行合同,具有支援性定金虽然也有这一作用,但是主要作用还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3、效力不同。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定金则不同,在合同得到履行时,定金是收回还是抵作价款,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并非一定抵作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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