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9 17:16:47
房地产登记一般分为五个程序,即登记收件、勘丈绘图、产权审查、绘制权证、收费发证。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幅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收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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