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9 17:22:07
一、办理机构:三原县房产管理所。二、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三、房屋权属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及办理时限。(一)初始登记。1、提交资料。①土地使用权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③建设施工许可证。④设单位关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⑤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2、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二)转移登记。1、提交资料。①房屋权属证书。②房屋转让证明材料(方的产转让合同或协议,司法文书,房地产赠与、房地产继承公证书)。③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④契税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2、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三)变更登记。1、提交资料。①房屋产权证书。②房屋翻建的批件,名称、房屋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有关证明。2、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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