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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9 12:34:27
无锡电摩上牌新规定具体如下:1、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限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限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2、原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是按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符合公告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登记上牌,且可长期使用。3、2019年4月15日之后符合新国标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登记上牌,上牌前需到国家3C认证库认证,符合的可以登记上牌,也就是新国标颁布之后购买的新国标电动车。一样是黄牌,上牌后可长期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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