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9 12:21:02
(1)如果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地居住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转卖给他人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2)如果收卖妇女、儿童后,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侮辱、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不仅要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而且还要根据其行为,构成其他的犯罪,如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关押,剥夺或其人身自由,则另外构成非法拘禁罪。(3)如果伤害的,则另外还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有虐待行为的,另构成虐待罪。(4)如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另构成强奸罪。(5)如果某人犯了几个罪,应将其所构成的数个罪一起并罚处理。一、拐卖儿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规定有哪些。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