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9 12:28:51
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的,这与动产不同。《城市》《》以及《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都对此有相关规定。(1)登记内容。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房屋权利人在总登记或产权转移、变更、注销时进行登记,申请人在房屋权利原始取得时进行登记。①总登记县级以上地方根据需要,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即总登记。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换证。凡列入总登记、验证或换证范围的,无论权利人以往是否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权属状况有无变化,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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