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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9 06:23:57
“不可抗力”虽然是法定的免责事由,但并非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可以免除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由此可见,“不可抗力”的免责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提供的有关证明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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