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9 07:49:19
律师分析。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应当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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