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9 16:03:40
自有产权住房是指本人为房屋产权人或主要人、获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和相应土地使用证、用于自身居住而非租赁或商业性质的住房。房屋所有权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继受取得分为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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