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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3 09:28:21
合同标的不明确,则合同无效。具体原因是,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所以,合同标的不明确的,合同就不成立,合同关系便无法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标的物不明确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标的物不明确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在订立合同时,标的物可能尚不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尚无权处分,甚至可能尚不存在,但是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是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这种情况下合同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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