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3 09:15:56
不予立案的处理:当事人对不立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法律规定,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民事案件人民不予受理的情形。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不予受理。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不予受理。3、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4、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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