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3 08:53: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离婚时,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到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特殊情况下,如对不在中国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应按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起诉。法律分析;起诉离婚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有下列情况的,到原告住所地人民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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