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3 09:03:25
诉讼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基层起诉,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形。1、有关军人的案件。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2、离开住所地的案件。(1)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4、有关定居国外的华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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