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0 00:09:09
法律分析:(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三条: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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