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0 17:12:33
根据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具有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于明显低于成本报价的,评标委员会也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但据了解,在采购实践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不一定都能实现,尤其是对那些在评审中价格分占较大比例的项目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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