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08 15:57:55
法律分析。征兵体检共有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女性)及辅助检查。一、外科(身高、体重标准)。二、内科(血压标准、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三、耳鼻咽喉科,四、眼科。五、口腔科。六、妇科1、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七、辅助检查。法律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二)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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