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18:24:30
咨询:个人合伙企业投资人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合伙企业,查帐征收,投资人在其企业任职并按月取得工资收入,请问:其是否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交,在按查帐征收计算投资人分配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对因任职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从其应纳税款中扣除。谢谢。律师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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