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16:10:09
当事人认为法官判决不公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状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