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07:14:17
一、由谁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1、执行担保提供人规定如下:(1)可以由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保证。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2)他人提供执行保证的,应当向执行法院出具保证书,并将保证书副本送交申请执行人。(3)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参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八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可以由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保证。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