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07:46:09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10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证分几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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