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00:02:51
债务人或第三方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原材料、船舶、飞机、车辆等,除法律不允许抵押的财产外。债务人或第三方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以下财产。(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上的附属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和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