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00:16:15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对于人身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并且从整体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如果允许免除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责任,这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原则是相违背的。在实践当中,这种免责条款一般都是与另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违背。(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我国《民法典》确立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同一方当事人财产的条款无效,是因为这种条款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允许这类条款的存在,就意味着允许一方当事人可能利用这种条款欺骗对方当事人,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同权益,这是与《民法典》立法目的完全相违背的。一、民法典对合同有没有确定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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