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0 20:12:59
抵押担保是被法律支持的,但《物权法》关于禁止流押、流质的相关规定,明确否定了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因此,以物抵债条款可能被确认无效或难以执行。当双方对簿公堂的时候,抵债物尚未交付给债权人,而债权人请求确认享有抵债物所有权并要求债务人交付的,是通常不会被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