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04:47:15
法律分析。保证人专属抗辩权有:1、先诉抗辩权(检索抗辩权) 2、催告抗辩权。1、保证人专属抗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保证责任方式的限制。2、保证人专属抗辩权的取得不以主合同债务人的抗辨权为前提,而是源于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和保证人的人格独立性,只能由保证人直接享有和行使,排斥债务人的享有和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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