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04:46:36
所谓保证,是“被称为保证人的他人得为承诺者承担债务,债权人往往要求这样做,借以获得更大的保障[1]”。保证责任,表现为债权人提出请求时,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抗辨权,其首要功能在于对抗请求权,阻止请求权行使或发生效力,包括“永久性的和具有消灭诉权作用的抗辩”与“暂时性的和起延缓作用的抗辩”[2],可见,抗辩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权利,以权利的作用或功能为区分标准,与请求权共同构成一组相对应的民事权利,“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3]”。保证人的抗辨权,则是指主合同债权人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时,保证人根据一定的抗辨事由所享有的反驳债权人请求,拒绝或延缓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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