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03:55:56
合同标的不明确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可签订补充协议,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优先顺序适用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最后采用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法律分析;标的物不明确时,可以有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规定,优先适用强制性国家标行,其次采用推荐性国家标准,再次按照行业标准,最后实行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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