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04:27:08
法律分析:一、办理不动产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办理地点。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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