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03:05:28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更正登记,是指消除不动产登记薄中的登记错误,建立正确登记的一种不动产登记,其与变更登记有着明显的区别,变更登记不以登记薄中的错误登记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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